為做好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根據教育部和學校有關文件精神,結合院系實際情況,制定本細則。
一、確定復試名單
航空航天系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計劃如下:
序號 |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擬招生計劃 |
1 |
082500 |
航空宇航科學與技術 |
5 |
2 |
085400 |
電子信息 |
7 |
航空航天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依據學校公布的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招生計劃和考生初試成績,擇優確定復試名單。
航空航天系采取差額復試,符合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合格生源全部參加復試。進入復試考生名單在我系網站上公布。
二、成立復試專家組
航空航天系成立1個復試專家組,選派責任心強、教學經驗豐富、學術及外語水平較高的人員參加復試。復試專家組不少于5人。
三、審查報考資格
按照《復旦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考生報考資格審查要求》,考生須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參加復試:
①有效居民身份證、本人準考證。
②《考生誠信復試承諾書》。
③應屆生的學生證。
④往屆生的學歷證書原件和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學歷認證報告),學位證書原件(報考專業對學位有要求的考生)。
⑤在境外獲得學歷、學位的考生,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以應屆生身份報考的考生須于錄取當年入學前取得《認證書》)。
⑥同等學力考生應按照我校招生章程“報考條件”中的規定,提交授課學校教務部門提供的8門相關專業本科課程考試成績單。
⑦在讀研究生提交目前培養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考生還須在擬錄取前提供注銷原學籍證明。
⑧“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專項考生,應在復試時出示《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原件,沒有這兩項材料的考生,不能列入該專項。
⑨“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專項考生,應在復試時提交《2023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登記表》。沒有《登記表》的考生,不能列入該專項。
考生須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將上述相應材料原件于復試時現場交院系審查。經審查,若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取消其復試資格,初試成績無效。
四、復試安排、考核內容、提交材料等要求
1.復試方式:現場復試。
2.進入復試/未進入復試結果將通過復旦大學研究生報考服務系統發布,請考生及時登錄系統查看。暫定3月21日左右在本學院網站公布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
3.復試時間:3月24日12時
復試地點:上海市楊浦區邯鄲路220號,復旦大學邯鄲校區航空航天系光華樓東主樓2601室
4.考生須按復試通知要求提交相關材料。
5.復試是對考生綜合素質的全面考察??己藘热葜饕ㄋ鶊罂紝I的綜合知識與技能、外國語水平及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等。
6.每名考生的復試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全程錄音錄像。
五、考生成績評定
考生的總成績包括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初試成績占60%、復試成績占40%,即最終總成績為:初試成績÷5×60%+復試成績×40%。按照報考專業的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名。復試成績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六、復試結果通知時間及方式
復試結果將在復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通過復旦大學研究生報考服務系統發布,請考生及時登錄系統查看復試結果。
擬錄取名單以學校公示為準。
七、復試紀律要求
考生要認真閱讀學校和本學院發布的考生須知等材料,嚴格遵守《復試考場規則》,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確保提交材料真實和復試過程誠信。對復試試題內容等保密,在本學科復試工作全部結束前不得對外透露傳播。對復試過程中違反考場紀律和考試規定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研究生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和學院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八、考生咨詢方式和監督申訴渠道
考生咨詢方式:
聯系電話:021-65642741-804,郵箱:dengjuan@fudan.edu.cn
監督申訴渠道:
聯系電話:021-55664225,郵箱:fdaa@fudan.edu.cn
本《細則》自公布之日起實施,未列事項參照學校相關規定執行,由航空航天系負責解釋。
復旦大學航空航天系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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